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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民法典

女子被车撞瘫在路中间,周围人却像看不见一样,任由她被二次碾压致死!更离谱的是,

女子被车撞瘫在路中间,周围人却像看不见一样,任由她被二次碾压致死!更离谱的是,

女子被车撞瘫在路中间,周围人却像看不见一样,任由她被二次碾压致死!更离谱的是,居然有人说“路人不救很正常,又没犯法”!家人们,刷到这样的视频你会不会气得发抖?今天我就撕开真相——见死不救,真的能全身而退吗?先泼一盆冷水:特定关系下的见死不救,就是板上钉钉的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曾经有父亲故意不救落水幼子,直接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夫妻之间也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病危时另一方必须救助,拒绝送医可能构成遗弃罪!还有警察,《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警察执勤时对伤者不管不顾将触犯法律规定。但普通路人的“冷漠”,法律到底管不管?全世界分成两大阵营:欧洲很多国家用“坏撒玛利亚人法”强制救人,法国最高判5年监禁,德国罚到你倾家荡产!而英美推行“好撒玛利亚人法”,核心就一条——救人免责。比如医生在街头抢救心梗患者,就算按压导致肋骨骨折,也不用担责!有人说:“直接全国推行‘不救就坐牢’,看谁还敢冷漠!”太天真!还记得佛山小悦悦被碾压,18个路人无视吗?真要定罪,这18个人全抓?司法又不是拍脑袋!更扎心的现实是,现在很多人不敢救,不是因为冷血,而是怕被讹!扶老人反被索赔的新闻还少吗?在这种环境下,光靠“不救入刑”根本治标不治本!法律不是万能的,但它必须给善良撑腰!《刑法》第274条的敲诈勒索罪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治“讹人精”的利剑!可现实多讽刺?救人被讹的案子年年有,但真正让讹人者坐牢的屈指可数!这不是法律的漏洞,而是执行的缺位!最后问大家一个灵魂拷问:如果有一天,躺在地上求救的是你的亲人,你希望路人是“怕惹麻烦”的看客,还是愿意伸手的英雄?记住,法律的底线不是“不做坏人”,而是让好人不再寒心!把这条视频转发出去,评论区聊聊:你觉得见死不救该入刑吗?
浙江一女子下班后,想要去一家按摩店放松一下,按摩师的技术很好,女子感到非常舒服,

浙江一女子下班后,想要去一家按摩店放松一下,按摩师的技术很好,女子感到非常舒服,

浙江一女子下班后,想要去一家按摩店放松一下,按摩师的技术很好,女子感到非常舒服,不由得发出哼咛声。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下一瞬,按摩师一把抓住了女子的脑袋,狠狠一捏!女子眼前一黑,瞬间便失去了意识......小赵是个教打台球的教练,因为老低着头教人打球,颈椎累得不行。有一天下班后,同事跟她说有家按摩店挺好的,可以去放松一下。小赵一听,就跟着同事去了。到了店里,小赵挑了个看起来挺有经验的师傅。按摩先从背上开始,虽然师傅手劲儿挺大,但小赵想着可能这样效果才好,就咬牙挺着。后来她跟师傅说自己颈椎不舒服,师傅就开始给她按脖子。结果师傅刚一上手,就听见“咔嚓”一声,小赵疼得立马叫了起来。她想叫师傅停手,可师傅好像没听见,还是一个劲儿地按。房间里只听见骨头响,小赵眼前一黑,慢慢地就没了知觉,直接晕过去了。同事一看不对劲,赶紧打了120,把小赵送去了医院。小赵去按摩,结果师傅手太重,把颈椎按错位了,还伤到了神经,得住医院,花了快五千块钱。她想找按摩店赔钱,可按摩店不认账,说这是按摩师自己搞砸的,还把按摩师给开除了。小赵气不过,问了律师,律师说按照《民法典》,上班时候员工闯的祸,老板得负责。结果,法院判按摩店得把小赵的医药费全付了。本来是想放松一下,结果按摩按成了身体心理双重受伤,这事儿也提醒大家,找按摩店可得小心,得看看他们是不是真懂法律上的责任。
贵州贵阳,女子家的新房还没入住,楼上邻居改造自家阳台,偷摸进入她家,在阳台扎上钢

贵州贵阳,女子家的新房还没入住,楼上邻居改造自家阳台,偷摸进入她家,在阳台扎上钢

贵州贵阳,女子家的新房还没入住,楼上邻居改造自家阳台,偷摸进入她家,在阳台扎上钢管架子施工。女子吓出一身冷汗,自家门锁着,钥匙在自己手里,他是怎么进入的?报警后得知,邻居不但私自跳进了她家,还推开了女子家所有的窗台。事后,对方态度嚣张,不道歉、不协商,钢管架子一直在阳台支着,故意拖着她,女子:太欺负人了!7月26日,据百姓关注报道,钟女士买了一套二手房,装修后还没入住。楼上邻居,趁他们家里没人,偷摸从阳台进到她家,把整个阳台扎满了钢管架子。邻居态度强硬,不协商、不赔偿、也不拆走架子,钟女士报警、找物业都不管用,自家新房不能入住都快急疯了!今年6月份,钟女士新买的这套房,已经全部收拾好了,正准备入住。7月15日那天,钟女士回家,打开门,直接被震惊到了,当时大脑一片空白。自家的阳台上,突然架起了一些钢管支架,钟女士顿时心惊胆颤。钥匙在自己手里,是谁架的这些支架,他又是从哪里进入房内的呢?她不寒而栗,再也不敢待在家里,马上报警求助:自己家里被非法入侵了!事后,钟女士才得知,是她家楼上的邻居,一直想改造自家阳台。因为影响采光,原房主一直不同意,楼上邻居始终没有改成。邻居听说房主把房子卖了,就欺负新房主,趁钟女士一家还没入住,就偷偷开了工。干这活,必须要在楼下钟女士家的阳台,扎架子固定才行。邻居连问都没问一声,一看钟女士一家没人,就从自家跳窗户进入钟女士家里,很快就架好了钢管支架。他们家开始动工,原以为等钟女士入住时,自己已经干完了活。到时候,阳台改好了,架子也拆除了,来个神不知鬼不觉。就算事后钟女士知道了,事已至此,也无法改变。没曾想,邻居的计划,被钟女士提前发现了。对发生这样的事,钟女士非常气愤,自己压根就不知道咋回事,她们跟邻居也没有任何交集。咋就这么大胆,私自进入自己家里施工,这不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吗?令人更气愤的是,至今这些架子,还在阳台支着,因为支架的架设,已经对阳台的墙体造成损坏。而且,阳台的柜子、地面,还被泼洒了很多水泥,整个阳台,钢管被堵的严严实实。直到现在,不光物业没有任何说法,楼上邻居更是不哼不哈,一直拖着她。钟女士至今不敢一个人回家。别人都能随便进入自己家里,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有什么保障呢?为了到时候留个证据,她当天就在家里安装了监控。之后,虽然社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楼上邻居态度十分嚣张。始终一句道歉都没有,坚持说自己没做错,压根就没打算处理问题。而是想耗着,反正你不敢拆,就是要拖着你!调解不欢而散。邻居觉得如果一直这么拖着,钟女士一家就无法入住,等拖的她没有耐心了,一切也就好说了。钟女士报警后,民警找邻居沟通协调,但邻居就是不同意。无奈之下,钟女士又求助媒体,记者联系不到对方,敲门也没人应,他们又找到物业。工作人员拒绝采访,也拒绝透露和提供,对方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无奈之下,他们又找到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组织过双方调解,但双方对赔偿的金额,没有达成一致钟女士表示,至今自己心里一直有阴影。因为邻居,不光偷偷进入自己家在阳台施工,还把他们家的窗台全部推开。钟女士觉得,在自己家里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所以要求邻居赔偿精神抚慰金。《民法典》第292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虽然法律允许相邻业主,在必要时合理利用邻地施工,但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是施工行为确实“必须”,二是必须提前与邻权人协商并获得同意。本案中,楼上邻居未经钟女士许可,擅自进入其住宅施工,既未履行协商义务,也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明显违反了必要便利的合理边界。《民法典》第237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邻居在钟女士家阳台,搭建钢管架,导致墙体损坏、地面水泥残留,属于故意毁损他人财产。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拆除并赔偿损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非法侵入,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没有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擅自进入他人住宅的情况。楼上邻居,私自进入钟女士家中,对钟女士居住安宁权等合法权益的侵犯。目前,社区表示会再次协调沟通。那些钢管架子,仍在钟女士家的阳台上,事情没有任何进展。钟女士一家入住新房,还遥遥无期。对钟女士和邻居家发生的这些事,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

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

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这才发现,女子已经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丈夫无稳定收入,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55万,50%的份额是女子遗产,银行告到法院,要求女子父母、丈夫及两个未成年子女作为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优先用于还清贷款,法院却有不同意见。2025年7月28日,据光明网报道,一女子贷款30万后,突然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银行要求,女子遗产应优先还贷。吴女士看着两个孩子,她长叹一声,作为母亲,她心存愧疚,没有能够给孩子好的生活。她又看了眼丈夫,丈夫老实木讷,不善言辞,四处打着零工,收入很不稳定。吴女士下了决心,生活决不能就这么将就,她想投资,做小生意。可是无论做啥生意,都需要本钱,2023年5月,她来到银行,申请了经营贷30万元,期限一年,利息若干。之后,她按照计划,做了投资,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麻绳偏捡细处断。吴女士踌躇满志,想大干一场,可万万没有想到,她突然就去世了。丈夫木讷,并不知道妻子在外面干啥,他给妻子办了后事,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艰难度日。多亏有孩子的姥姥姥爷,时常过来帮衬,女儿离世,外孙就是他们最后的念想。转眼间期限到了,银行不见吴女士前来还钱,银行开始催款,却得不到吴女士的回应。银行联系不到吴女士本人,直接联系到她家人,这才知道,吴女士并不是不还,而是她已经去世了。贷款者本人去世,可是,人世间的债务并没有消失,银行一查,吴女士家里还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价值55万,登记在吴女士和她丈夫两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吴女士享有50%的份额,她已去世,她所占有的房子份额,如今已经转化为了遗产。吴女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孩子,丈夫,他们有同等的权利,继承吴女士的遗产。银行认为,吴女士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该优先用来还清贷款。可现实是,吴女士到银行贷款,是她个人行为,丈夫并不知道,所贷款项,也没用到家庭开支。因此,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吴女士的丈夫并没有还款义务。两个孩子尚未成年,没了房子,他们将流离失所。吴女士的丈夫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时刻面临失业风险。如果没了房子,他只能带孩子租房,孩子的衣食住行,上学教育费用,以他的收入,难以支持。可银行为了收回贷款,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要求吴某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优先给银行还款。法院走访调查,逐步了解到了吴女士家属面临的困境,一时之间,唏嘘不已。吴女士的孩子年幼,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在吴女士的遗产之内,首先必须为她的两个未成年孩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是,这样一来,剩下的遗产,根本不够偿还银行贷款,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会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清偿率。于是,执行法官将吴女士遗产价值,和俩孩子的情况都如实告知了银行,并向银行讲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银行听到法官的释义,了解到吴女士家里的真实情况,深表同情,最终表示,他们尊重并会依法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遗产范围界定。《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分出他人的财产。吴女士与丈夫共有的房产价值5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丈夫所有,剩余一半为吴女士的遗产。丈夫的27.5万元份额不属于遗产范围,法院仅能对吴女士的27.5万元遗产进行处置。2、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与必要份额保留。《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吴女士的两个未成年子女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法院在遗产分割时必须为其保留必要份额。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限制。《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吴女士的30万元贷款为个人经营行为,丈夫未参与,且贷款未用于家庭开支。因此,该债务属于吴女士个人债务,丈夫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银行仅能通过吴女士的遗产主张债权,而无法要求丈夫以非遗产财产偿还。最终,法院判决:在吴女士的遗产范围内,为其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遗产份额7.5万元。之后,吴女士继承人在继承吴女士遗产范围内,共同偿还银行欠款。
缺钱的人,除了急赤白脸的搞钱之外。一定要展开突击性、针对性的学习,目的就是避坑,

缺钱的人,除了急赤白脸的搞钱之外。一定要展开突击性、针对性的学习,目的就是避坑,

缺钱的人,除了急赤白脸的搞钱之外。一定要展开突击性、针对性的学习,目的就是避坑,避坑也是省钱。比如,租房,你要避黑中介、恶房东的坑。就要研究民法典;吃透最近出台的《住房租赁条例》;在自媒体平台搜靠谱博主的租房分享。这一套学习下来,没有哪个房东能坑你,你出的租金就是合理的。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你淘汰了蠢而讹人的房东,以及聪明而故意讹人的房东,遇到的全是懂行又守规则的高素质房东。比如,上班,要避老板的坑。你要研究入职合同;留意企业对待员工的言行,是否合法;被辞退的赔偿是否合法等。这个过程中,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关注在这方面,无私分享的律师,能学到很多职场法则。比如抖音就非常多,虽然也会一对一收费,但他们会放一些免费的小视频,你在职场遇到的各种小套路,轻松应对。那么,你上班,也得到了你该得的收入。遇到的老板,也是守法懂规矩的老板。如果,本身穷,或者正陷入低谷,你又不爱学习,只会越来越穷,因为一直在踩坑,踩坑就是在花冤枉钱。学会做一个爱学习的穷人,那么穷就是暂时的,你迟早过上令你满意的日子。
一男子说想念远嫁的女儿,特意坐了一晚上车2000多公里,带了家里的土鸡、土鸡蛋,

一男子说想念远嫁的女儿,特意坐了一晚上车2000多公里,带了家里的土鸡、土鸡蛋,

一男子说想念远嫁的女儿,特意坐了一晚上车2000多公里,带了家里的土鸡、土鸡蛋,还有蔬菜给女儿。满心欢喜觉得女儿一定会很开心很感动,谁知道仅待了不到一天,他就想走了。女儿要求他用公筷夹菜,甚至还给他单独买了牙膏,连家里门的密码锁也不告诉他,把老父亲当个外人一样防备,太寒心!陈女士当初不顾众人劝说,毅然选择了远嫁1200公里外的城市。结婚后,她多年未回娘家,留在老家的父亲心里始终惦记着远方的女儿,总以为她是因为看孩子没时间回来。父亲对女儿的思念日益加深,便提前告诉女儿,打算去待上一周,多陪陪她。他带着满满的心意,准备了家乡的土鸡、土鸡蛋、蔬菜等特产,独自乘坐动车踏上了1200公里的漫长探望之路。可当父亲到达女儿所在的城市时,心里却泛起一丝失落——女儿和女婿都没有来接机。他向女儿要到地址后,自己打车前往女儿家。到了女儿家,迎接父亲的不是想象中的欢颜笑语,而是女婿的冷眼相待。女儿也很少和他交流,起初父亲还以为是女儿女婿吵架了。吃饭时,女婿既不抽烟也不喝酒,父亲想找些话题唠唠嗑,女婿却只是刷着手机,对他不理不睬,女儿也沉默不语。更让父亲觉得别扭的是,家里特意准备了公筷,女儿告诉他希望他用公筷夹菜。父亲心想,正常一家人谁会用公筷,偏偏自己来了就用上了,但他没说什么。后来有天下午,父亲想给女儿做顿饭,用带来的那些家乡特产。他去超市买了东西回到家附近时,女儿女婿还没回来,便想先进门凉快一下,于是问女儿家里密码锁的密码。当时外面有40多度,父亲站在烈日下,心里很不是滋味。没过多久,女儿女婿回来了,还给父亲买了一桶新牙膏,意思是让他单独使用。接下来的几天,女婿依旧摆着臭脸,不主动和父亲聊天,女儿也始终沉默。父亲这才明白,自己是被冷落了。他的心情从一开始的满心欢喜,一点点变得别扭、心酸,觉得自己像个外人,被女儿女婿防备着。他看着曾经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喊爸爸的小棉袄,如今却把自己当外人,心里五味杂陈。更让他伤心的是,他担忧女儿未来的生活——自己在的时候女婿都这样,那自己离开后,女儿该如何自处。最终,父亲心寒了,决定离开。女儿见状并不想再大众广庭下与丈夫吵架,但她的沉默,无疑让父亲更感失落。其实她的内心也因丈夫和婆家的态度而寒心,甚至后悔当初的远嫁。父亲和女儿说自己要离开后,便独自回卧室收拾行李,买了回家的火车票。离开时,女婿什么都没说,女儿也只是简单叮嘱了句“路上注意安全”,婆家没有一个人出来相送。有人觉得用公筷、单独用牙膏还能理解,但不告诉密码让父亲在门外等,离开时也无人相送,就太过分了。也有网友说,要是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会马上带着父母回娘家。民法典里也规定,家庭要弘扬美德,家庭成员要敬老爱幼,赡养人的配偶要协助履行赡养义务。女婿对岳父的态度,显然不符合这些规范。爸爸坐车1200公里看远嫁女儿遭冷落,默默离开无人送行,这样的事情实在让人难以接受。父亲千里迢迢带着爱而来,得到的却是如此待遇,换作谁都会心寒。女儿在其中的沉默,也让这份亲情变得沉重。希望这样的事情能少一些,让亲情在距离和生活的磨砺中,依然能保持温暖。那么你们怎么看呢?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麻烦您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
洋县纸坊街道巩家槽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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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文明网讯-日前,洋县纸坊街道巩家槽社区联合县司法局共同开展了以“学习民法典,护航幸福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形式,为居民送上了一场实用的“法律盛宴”,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
“60万就娶了你这个破烂货!”新婚夜,丈夫突然问:“你以前是不是生过孩子?”这个

“60万就娶了你这个破烂货!”新婚夜,丈夫突然问:“你以前是不是生过孩子?”这个

“60万就娶了你这个破烂货!”新婚夜,丈夫突然问:“你以前是不是生过孩子?”这个问题让小李愣住了。她深吸一口气:“我和前男友同居过3年,没生过孩子,但是...打过一次胎。”老公听后气得扇了女子一个巴掌,嚷嚷着要离婚!信源:吉视讯闻小李捂着脸,眼泪夺眶而出,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个婚前对她百般呵护的男人,会在新婚夜说出这样的话。这事很快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何必揪着不放?”也有人认为:“这么重要的事,确实应该婚前说清楚。”其实,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前几天小雨也遇到了相似的困境。小雨今年29岁,在一家外企做财务,去年家里安排相亲,认识了现在的老公。男方是个程序员,人挺老实,就是有点木讷。两人交往了大半年,感情还不错,可就在领证前一周,小雨犹豫了。“我该不该告诉他,我谈过两次恋爱?”她问我。我说:“你觉得呢?如果不说,以后被他知道了怎么办?”小雨想了想,还是决定坦白,没想到男方听完后,沉默了很久才说:“谢谢你告诉我,我需要想想。”第二天,他发来消息:“我想通了,过去的事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现在他们结婚快一年了,日子过得挺和美,小雨说:“还好我说了,不然心里总有个疙瘩。”但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幸运,表姐的遭遇就让人唏嘘。表姐离过婚,相亲时没敢说,她怕说了没人要,毕竟都32岁了,男方家里催得紧,两人认识3个月就订婚了。结果办结婚证时,工作人员问:“初婚还是再婚?”表姐支支吾吾,男方当场就炸了。“你骗我!”他转身就走,彩礼都没要回去。表姐后悔得直哭:“早知道还不如一开始就说实话。”婚姻咨询师王老师说,她接触过很多类似案例,“有隐瞒病史的,有隐瞒债务的,还有隐瞒家庭情况的。”“最常见的就是隐瞒感情经历。”王老师说,“很多人觉得,说了会影响现在的感情,但往往适得其反。”她建议,重要的事情最好在关系稳定后、结婚前找机会说清楚,“不是什么都要交代,但涉及健康、经济、婚育这些大事,还是要坦诚。”“怎么说也很重要。”王老师补充道,“选个轻松的环境,用平和的语气,不要像交代罪行一样。”回到小李的事,她老公是农村出身,家里条件一般。为了娶她,家里东拼西凑才凑够60万彩礼。可能在他看来,自己付出了这么多,却娶了个“不完美”的妻子,心理落差太大。但这能怪小李吗?她又没逼他出60万,再说了,用钱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本身就是错的。有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只有隐瞒重大疾病才能撤销婚姻,隐瞒其他情况,最多算道德问题,不构成法律问题。“如果男方坚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律师说,“但家暴是违法的,女方可以报警。”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结婚不是做买卖,不能用彩礼多少来衡量对方的价值,真正的感情,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和包容的基础上的。如果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给再多彩礼又有什么用?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多选择裸婚或者简单办婚礼,他们更看重感情,而不是面子和排场。“我们没要彩礼,也没办婚礼,省下的钱付了房子首付。”90后小陈说,“日子是自己过的,何必在意别人怎么看?”当然,每家情况不同,有些地方确实有彩礼习俗,适当给一些也无可厚非,关键是别让彩礼成为负担,更别让它成为衡量感情的标准。至于要不要坦白过去,我觉得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会影响到两人未来的事,比如健康问题、债务问题,还是应该说清楚。你觉得呢?结婚前,该不该把过去的事都说清楚?如果你是小李,会怎么做?
“太炸裂!”新疆,一69岁大爷KTV唱歌,结识00后女子,两人发生关系并保持情人

“太炸裂!”新疆,一69岁大爷KTV唱歌,结识00后女子,两人发生关系并保持情人

“太炸裂!”新疆,一69岁大爷KTV唱歌,结识00后女子,两人发生关系并保持情人关系,期间,女子以交学费和房租为由,先后找大爷要了80多万,大爷老伴发现后,大爷要求女子归还转账,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7月24日,潇湘晨报报道了一桩由婚外情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陈大爷虽已69岁,但身体硬朗,日常生活中喜欢和老朋友们一起到KTV唱歌放松。2021年4月30日晚,他像往常一样来到常去的KTV娱乐,期间,年轻的陪唱女子蔡小莉进入包间为其提供服务。出生00后蔡小莉正值青春年华,与年近七旬的陈大爷形成了鲜明的年龄差距。在陪唱过程中,两人通过唱歌互动逐渐熟悉起来。相处中,蔡小莉向陈大爷表达了愿意陪伴的想法。面对年轻女子的主动示好,陈大爷曾提及自己的家庭状况:年近七十,有完整的家庭,妻子身体健康,且子女均已成年独立。但蔡小莉明确表示不在乎这些客观条件,愿意成为他的情人。在双方达成默契后,两人随即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并由此开始了一段隐秘的婚外恋。这段关系确立后不久,蔡小莉便开始以各种理由向陈大爷索要钱财。起初,她以自己仍在上学为由,提出需要缴纳学费,希望陈大爷能够提供资金支持。陈大爷虽然内心有所犹豫,但最终还是满足了对方的要求。没过多久,蔡小莉又声称在外租房遇到了资金困难,再次向陈大爷索要房租费用。除此之外,她还经常以日常生活开支短缺为由,频繁向陈大爷索要生活费。尽管陈大爷对频繁的索钱行为感到不情愿,但出于维持这段不正当关系等考虑,还是一次次通过转账等方式满足了蔡小莉的要求。据事后统计,从2021年4月双方相识到2024年4月的四年时间里,陈大爷通过银行转账、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多种支付方式,累计向蔡小莉支付了82万多元。这些钱款均来自陈大爷与妻子多年积累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家庭多年的积蓄。纸终究包不住火,这段持续四年的隐秘关系最终还是暴露了。2024年4月,陈大爷的妻子在整理家庭财务、核对银行流水时,意外发现了丈夫长期向一名陌生年轻女子进行大额转账的记录。通过进一步核实,妻子终于识破了丈夫隐藏四年的婚外情。得知真相的妻子气愤交加,认为丈夫不仅背叛了家庭,还在这段不正当关系中受到了欺骗,当即提出了离婚。面对妻子的愤怒和婚姻危机,陈大爷才幡然醒悟,内心充满悔恨。他当即向妻子诚恳道歉,并承诺会立刻与蔡小莉彻底断绝所有联系。为了挽回婚姻和妻子的心,陈大爷的妻子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将四年来转给蔡小莉的82万多元全部追回,才有可能考虑原谅他,继续维持婚姻关系。随后,陈大爷开始联系蔡小莉,要求其返还四年间收到的82万多元钱款。然而,蔡小莉明确拒绝了这一要求。她认为,这些钱款是陈大爷在双方交往过程中自愿赠与的,并非借贷,因此自己没有返还的义务。陈大爷先后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蔡小莉沟通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在多次讨要无果后,陈大爷老伴将蔡小莉告上法庭。1、蔡小莉认为,这些钱是陈大爷主动赠与,无需归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蔡小莉认为,这82万余元是陈大爷在两人交往中主动赠与,部分钱财也用于两人的花销,赠与已经完成,因此不应当归还。2、陈大爷老伴则认为,赠与的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蔡小莉应当归还。老伴认为,蔡小莉与陈大爷年龄差距大,她与陈大爷的婚外情就是诈骗,蔡小莉要交学费、生活费等这些都是借口和欺骗。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老伴又拿出了陈大爷给蔡小莉的转账记录,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老伴表示,这些钱都是她与陈大爷的夫妻共同财产,陈大爷不能单方面处置,这样侵犯了她的财产权,蔡小莉应当全部归还。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8条,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陈大爷与蔡小莉的婚外情关系本身违背社会伦理,且赠与目的直接指向维系该关系。法院还认为,蔡小莉主张转账属于“自愿赠与”,但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需满足“无偿给予”和“受赠人接受”两个要件。本案中,陈大爷的转账行为具有持续性和规律性,且蔡小莉以“学费”“房租”等理由索要资金,更符合附条件赠与或不当得利特征,而非单纯的无偿赠与。另外,陈大爷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与行为侵犯了陈大爷老伴的财产权,应认定为无效。最后,法院判处蔡小莉归还陈大爷及老伴82万余元。蔡小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北京,一男子着急离婚,他答应妻子,将7套房子全给了女儿,办完手续,男子立刻和别人

北京,一男子着急离婚,他答应妻子,将7套房子全给了女儿,办完手续,男子立刻和别人

北京,一男子着急离婚,他答应妻子,将7套房子全给了女儿,办完手续,男子立刻和别人结婚,又生了孩子,为养孩子了,他做了保安,工资2000,他后悔了,想要回房子,连续和女儿打了7年官司,房子没要回来,他又告到法院,要女儿每月给他5000元赡养费,前妻大怒:他老婆孩子的开销,凭啥要我女儿承担?结果亮了!2025年7月24日,据零度时评报道,一男子为了离婚,将7套房子给了女儿,他再婚生子,又后悔了。男子和妻子共同打拼,经过积累,他们拥有了7套房子,从此后他们衣食无忧,过着悠哉悠哉的幸福日子。谁知这时,男子嫌妻子老了,岁月的痕迹,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尽管妻子已经给他生了女儿,可在男子心里,依旧对妻子不太满意。他满心向往着外面的世界,幻想着要摆脱婚姻,这样一来,他就可以重新开始。他趁着妻子心情不错,突然就向妻子提出离婚,妻子微微愣了一下,看他态度认真,立刻提出了条件:离婚可以,7套房子必须留给女儿。男子看妻子如此爽快,他趁热打铁,一口答应,很快就给女儿办了过户手续。手续办完,俩人说好,虽然房子归女儿所有,但是他们二人,依旧可以正常使用。妻子兑现承诺,和他办了离婚手续,双方和平分手,从此一别两欢,互相之间再不纠缠。男子从婚姻里出来,长长的舒了口气,从此后海阔天空,他要大干一番,从新开始。他自以为,自己很有本事,即使房产全部给了女儿,以他的实力,很快就会东山再起。他又暗自盘算,虽然房子给了女儿,他依然使用着三套房子,即便他干不成功,还有租金支撑他的底气。可是,他又耐不住寂寞,很快就和别人结婚,他不管不顾,又生了一个孩子。男子本自以为,挣钱容易,可他忘记,他不再年轻,也没了年轻时的精力。他更没有想到,亏妻者百财不入,自打离婚,他就啥也干不成了。再加上他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三天两头要去医院,他干啥啥不成,想去打工,都没人要他。无奈之下,他做了一名保安,每月工资只有2000,仅仅只够他个人使用。可他二婚的孩子还小,妻子要看孩子,不能出去挣钱。男子的日子一落千丈,双目无神,彻底没了往日的光鲜。他开始后悔,不该把房子都给了女儿,如今他的生活没了着落,也没有资产,日子难过。他也打好了算盘,既然又生了孩子,房子不能全给女儿,如果能要回来,也能留给现在的孩子。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女儿告到法院,希望能要回来房子,但都失败。为了他的房子,现任妻子又气又恨,你把值钱的东西全都给你女儿,我的孩子今后咋办?男子从此和女儿没完,7年时间和女儿打了无数场官司。可他和前妻离婚时签有协议,协议上已经注明,房子是他自愿赠与,且已办理了过户手续。男子经过无数努力,依然没能要回房子,他已经绝望,可转念一想,又想出来个主意。他告到法院,说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只能去做保安,每月工资只有2000元。他的孩子还小,需要他的抚养,他的生活捉襟见肘,他要女儿每月支付给他赡养费5000元。前妻看他这副嘴脸,立刻告诉法官,房子虽然给了女儿,但是当初约定,他们还可以正常使用。如今,前夫手里有三套房子出租,租金足够支持他的生活。前妻又说,既然养不了老婆孩子,为啥还要再婚生子,他老婆孩子花销,凭啥要我女儿承担?法官对此做了调解,可无论如何,双方都不同意,因为无法和解,此案还在继续审理。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男子与女儿签订的赠与协议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财产权利完全转移,且无证据显示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因此,赠与合同合法有效,男子无权要求撤销或返还房产。《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赡养义务以子女基本生活保障为限,且父母需证明自身无其他生活来源。男子虽声称月收入2000元,但前妻指出,男子手里依旧控制三套房产租金,实际具备经济来源。男子再婚生子,属于他个人的自主选择,由此产生的抚养费用不属于女儿赡养义务范围。《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遵循诚信原则;《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权益。男子在离婚时自愿将房产留给女儿并签署协议,并完成了赠与,现在反悔索要财产或赡养费,违背诚信原则。男子再婚后经济困难,是他个人导致,不得以此突破离婚协议约定,否则将损害女儿及前妻的合理信赖利益。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关注@王哥说法看百家故事,学法律知识。